咸寧網訊?通訊員?杜姝雯:為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強化人民調解定紛止爭的作用,通山縣司法局繼“人民調解+司法確認”之后,創新性實踐“人民調解+賦強公證”的強制執行效力新路徑,充分發揮了公證公益服務的性質,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2024年8月初,通山縣人民調解中心收到縣人民法院委派的案件后,借貸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兼專職調解員黃有美迅速展開工作,及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通過疏導,最終債務人表示愿意分期履行該筆借款。但債權人擔心如果分期付款,債務人后期兌現困難,遲遲不肯簽訂調解協議。了解到這一情況后,調解員建議通過公證的方式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從而讓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得到保障。若債務人未及時履行協議內容,則債權人可不經過起訴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建議得到雙方當事人的認可,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書,并就本案申請賦強公證執行效力。縣公證處僅用半個工作日就完成了所有手續,為雙方當事人出具了公證書。至此,這起借貸糾紛通過“人民調解+賦強公證”方式成功化解,實現了“案結事了”。
通過申請辦理調解協議賦強公證,可以補足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的不足,不僅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讓當事人少跑路,更督促了當事人自覺履行協議,節約司法資源。接下來,通山縣司法局將加大宣傳力度,積極提升群眾對賦強公證解決矛盾糾紛模式的知曉率,充分發揮司法、調解、公證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領域的“第一道防線”作用。
編輯: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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