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網訊 通訊員 杜姝雯:近期通山縣人民調解中心巧用賦強公證,破解房屋買賣糾紛尾款僵局。
2021年4月29日,吳某(化名)與劉某(化名)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約定吳某將名下某房屋賣給劉某,房屋總價款33萬,劉某在支付17.5萬元后,剩余尾款遲遲未支付。通山縣人民調解中心在2022年受理該糾紛后,將案件立即委派至房地產領域糾紛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在調解員組織首次調解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在簽訂調解協議時劉某卻又臨時反悔。在多次邀約劉某調解無果后,向吳某提出建議:一是可以向法院起訴張某;二是繼續聯系劉某,邀約其到中心調解。但吳某聽信劉某的口頭承諾,表示愿意私下協商。
2024年底,吳某再次來到房地產領域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但劉某態度依舊消極拖延,于是房調委謝主任運用破局“三步法”,一是打破“拖字訣”,給吳某算“法律賬”:訴訟費預計5000元+執行周期半年起,而調解不收取任何費用且協議當場生效,促其堅定立場。而劉某在吳某“軟磨硬泡”下也來到中心調解。二是擊破“情感牌”,向劉某出示2022年調解以及其毀諾的相關材料,引用《民法典》579條,切斷“求情”空間。三是巧用“公證鎖”,因本案件法院無法進行司法確認程序,引導雙方申請賦強公證,由公證處出具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書》,約定“逾期未付吳某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堵死劉某反悔后路。經過3輪調解后,雙方于2025年4月1日簽訂調解協議,次日完成賦強公證鎖定效力。至此,這起歷時3年的房產糾紛終于化解。吳某特意來到房地產領域糾紛調解委員會辦公室,向調解員贈送一面錦旗,并對調解工作表達高度認可。
通山縣人民調解中心積極探索調解工作新機制新方法,推廣“調解+賦強公證”,向簽訂調解協議的當事人普及公證流程,助力化解矛盾糾紛。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貢獻。
編輯: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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