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網訊 通訊員 許善標:通山籍罪犯舒某某于2017年1月9日,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舒某某于2017年2月13日到通山縣社區矯正局辦理入矯手續后,就一直脫離監管,通山縣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員多次電話短信聯系,舒某某要不就是口頭答應來,要不就是拒接電話。檢察院、社矯局、派出所同志也隨同司法所工作人員上門查找,均未發現其下落,找其家屬談話做工作,家屬也不愿配合,后經多方查找,舒某某始終下落不明,已經外逃的可能性較大,且已脫管一月有余,屬于典型的脫管社矯對象。
2017年3月20日,通山縣司法局依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依法向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提出對舒某某撤銷緩刑建議,2017年3月30日,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對罪犯舒某某宣告緩刑四個月的執行部分,收監執行原判刑罰拘役二個月。收到裁定書后,通山縣司法局迅速啟動聯動機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工作銜接配合管理的意見>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立即將罪犯舒某某被撤銷緩刑的情況書面通知通山縣公安局,通山縣公安局根據撤銷緩刑裁定書對罪犯舒某某實施網上追逃,整個銜接協作過程,通山縣人民檢察院全程實施監督。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5月13日,外逃3年多的罪犯舒某某被浙江省溫嶺市公安局溫嶠鎮派出所民警抓獲。2020年5月15日、通山縣公安局民警將罪犯舒某某從浙江帶回通山,2020年5月16日,通山縣公安局民警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罪犯收押要求,對罪犯舒某某進行全面身體檢查,報經市公安局批準后,將罪犯舒某某送往咸寧市咸安區拘留所暫時收押,待隔離期滿后再轉交看守所收監執行。
此次收監執行工作得到了通山縣檢察院、通山縣公安局的大力支持,是大家齊心協力努力的結果。至此,一次長達三年的收監執行工作圓滿劃上句號。
取樣做核算檢查
咸安區看守所登記
編輯:金娓
上一篇:
下一篇:
通山縣率先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進 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咸寧網訊通訊員蔣昊、程雋、張恒報道:2月7日上午,通城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兩起涉疫犯罪案件,并當庭宣判。1月24日,通城縣新...
咸寧網訊通訊員徐麗:2月4日,是成某從孝感監獄刑滿釋放的日子。早在一個月前,孝感監獄就與我局負責刑滿釋放工作的工作人員...
同時,去年7月13日,該縣法院和司法局聯合成立律師調解工作室, 6名專業律師每周固定坐班,為全縣群眾提供案件調解、訴訟咨詢...
“警服藍”閃耀戰“疫”一線——湖北公安機關疫情防控中勇當“先鋒隊”“主力軍”新華社記者李鵬翔、梁建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抗疫如戰,崗位所在就是戰場?!?月13日,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分局刑偵大隊教導員許奎帶領10名突擊隊員,列隊進入新開放的武漢全...
題:強化制度意識,增強制度執行力——六論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新華社評論員一分部署,九分落實。要切實強化制度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