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網訊 通訊員劉洋報道:“經審核,劉某于2018年4月受到誡勉談話,目前已過處分影響期,不影響晉升職級……”近日,咸安區紀委監委收到區委組織部發來的關于王某某等49位同志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的征求意見函,對來函所附人員進行逐一審核,并出具復函。
為切實履行監督責任,把好選人用人關,該區紀委監委堅決把好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制度關,加強分析研判,科學嚴謹評價干部廉潔情況,不斷提高“廉政體檢”準確性、規范性。一方面對涉及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提拔、晉升和評優評先的,均進行全方位廉政“體檢”,堅決防止“帶病錄用”“帶病提拔”“帶病辭職”等現象;另一方面,對被征求對象的信訪舉報、立案審查、黨紀政務處分情況進行層層把關,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眾的原則,有“病”說“病”,做到不隱瞞、不回避、敢碰硬,確保審查對象“廉政體檢”結果準確、真實。
同時,嚴格規范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程序,除明確各環節責任人員、工作職責,采取層層把關簽字背書方式,確保全程留痕、有據可查外,對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中有意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一律從嚴從快查處,絕不姑息縱容,以營造風清氣正選人用人政治生態。
今年以來,該區紀委監委累計出具廉政審查復函52份,涉及2100余人次,并對其中存在問題的6名干部提出了暫緩提拔或否定意見。
編輯: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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